人都喜歡喜劇,希望是Happy Ending,但悲劇為何偉大?悲劇偉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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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終於來臨。我早就預測到悲劇遲早會來臨。明明知道悲劇會來臨,我卻袖手旁觀地任其發展,因我深知對於罪孽深重的人,隻手單拳根本無法阻擋她們的行為。因我深知悲劇很偉大,才想讓她們體會悲劇的偉大力量,讓她們徹底洗滌橫跨三代的罪孽。並非我冷淡。若我舉起隻手,即會失去隻手,瞄一眼,即會令隻眼瞎掉。就算我失去隻手和隻眼,她們的罪孽依然不變。不僅不變,反倒會逐日加深。我並非因恐懼而束手或閉目。只是私下認為大自然的偉大制裁比人的手眼更親切,能讓人在眨眼間看清自己的真面目。
悲劇比喜劇偉大。有人說,悲劇能以死亡封住一切孽障,因此偉大。當人陷於無法挽救的命運深淵時,由於無法逃脫,悲劇才顯得偉大,正如流逝的河水一去不回,因此偉大,這是一般說法。但假若命運只具有給予人最後通告的功能,命運並不偉大。命運之所以偉大,是因為能在瞬間將生變成死。命運能突如其來地點出眾人都忘卻的死亡,因此偉大。能讓不正經的人突然正襟肅容,因此偉大。讓那些人於事後正襟痛感道義的必要,因此偉大。讓那些人在大腦內樹立人生的第一義是道義之命題,因此偉大。讓道義在運行中遭遇悲劇後方能通暢前進,因此偉大。人都渴望其他人實踐道義,但人很難做到這一點。悲劇能讓個人不得不去實踐道義,因此偉大。實踐道義時,雖對別人最有利,但對自己最不利。悲劇能令眾人都實踐道義,促進眾人享受一般的幸福,引導社會走向真正的文明,因此偉大。
人生中問題多得無以數計。吃小米或大米,是喜劇。從工或從商,也是喜劇。選擇這個女人或那個女人,亦是喜劇。花鳥絲綢或條紋絲綢,是喜劇。英語或德文,也是喜劇。所有一切都是喜劇。只剩最後一個問題——生或死?這是悲劇。十年有三千六百天。一般人從早到晚為其身心交瘁的問題皆為喜劇。連續三千六百天都演喜劇的人,最終會忘掉悲劇。眾人都為了該如何解釋生的問題而煩悶不堪,結果都不把「死」這個字放在心上。正因為大家都忙著取捨這個生和那個生,才會忽視生死間的最大問題。忘卻死亡的人會變得奢侈。一浮在生中,一沉也在生中。一舉手一投足均在生中,因此人們認爲再怎麼跳耀,再怎麼瘋狂,再怎麼嬉戲,都不會脫離生這個圈子,不用擔心死亡的問題。過於奢侈會變得大膽。大膽會蹂躪道義,自由自在地橫行於世。
萬人均以生死大問題為出發點。通過此出發點後再說要拋棄死。說喜歡生。於是萬人在此均朝著生前進。由於萬人欲拋棄死的觀念一致,才訂下彼此須守道義的默契,因為道義是拋棄死的必要條件。然而,正因為萬人都在逐日朝生前進,正因為萬人都在逐日遠離死,正因為萬人都相信無論再怎麼猖狂也不會脫離生這個圈子——於是道義成為不必要的東西。輕視道義的萬人,把道義當做犧牲品,得意洋洋地上演各種喜劇。他們彼此嬉戲。喧鬧。欺騙。嘲弄。蔑視別人。踐踏別人。踢蹬別人——這些均是萬人在上演喜劇時享受到的快樂。在萬人朝著生前進時,此快樂也會分化發展——而此快樂只能在犧牲道義時才能享受——因此喜劇便無止盡地一直在進步,道義觀念也隨之逐日退化。

當道義觀念衰退至極度,無法繼續撐持追求生的萬人社會時,悲劇會突然發生。這時,萬人的視線才會各自移向自己的出發點。方始明白原來死住在生的隔壁。方始明白當眾人都沉醉於瘋狂的舞蹈時,有人會不小心跨出生的境界,踏進死的圈子。方始明白眾人皆厭惡的死,其實是個不能忘卻的永劫陷阱。方始明白人不能隨便跳過圍在陷阱四周那些即將腐朽的道義繩子。方始明白必須綁上新的繩子。方始明白第二義以下的活動均毫無意義。在此,萬人才首次理解悲劇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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