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命運」,是要用自己的手去打造的。我們不可以成為命運的僕人,必須是命運的主人;不是追求命中注定的那個人,而是打造足以稱為命運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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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幸福,並不是停留在原地就能享有的,一定要在自己邁出步伐的那條路上持續不斷地前進。
@哲學(philosophy)這個字來自於希臘語的「philosophia」,具有「愛智」的意思。也就是說,所謂的哲學是「愛智之學」,哲學家則是「愛智之人」。反過來說,一個無所不知、已經完全成為「智者」的人,就不再是愛智之人(哲學家)。哲學巨人——康德說過:「我們無法學習哲學。我們只能學著去做哲學。」哲學與其說是一門學問,不如說是生活的「態度」。
@不論在親子之間或公司組織中,任何一種人際關係都一樣。先由父母尊敬孩子、上司尊敬下屬;在角色上,由站在「教導的一方」去尊敬「受教導的一方」。若少了尊敬,就不會產生良好關係;沒有良好關係,言語上就無法溝通。
@「對人類的尊敬」不是尊敬特定的他人,而是不論家人或朋友、擦身而過的陌生人,甚至是一輩子都不會碰面的外國人都一樣,要尊敬所有的人。
@社會心理學家弗洛姆:「所謂的尊敬,就是如實看待個人,是一種可以了解他人的存在是獨一無二的一種能力。所謂的尊敬,就是對他人可以如實成長發展成他自己的模樣的一種用心關照。」沒有絲毫否定、強求,如實接受他人「像他自己的模樣」,並給予尊重;也就是守護對方的尊嚴、寄予關心。具體的第一步,就是對「他人在意的事」寄予關心。
@不試圖改變或操控眼前的他人;不附帶任何條件,如實認同「對方現有的樣貌」。
@尊敬(respect)這個字源自於拉丁語的「respicio」,有「觀看」的意思。首先就是以對方原有的樣貌看待他,不要將自己的價值觀強行加諸在他人身上,「他自己」就是對方這個人的價值所在。更進一步協助對方的成長與發展,這才是所謂的尊敬。試圖操控他人、糾正他人的態度,一點也沒有尊敬的意思。「尊敬」這顆球,只會彈回給當初丟出它的人。
@脫離對自己的執著、對他人付出關心。只要順著這個方針前進,自然可以抵達「社會意識」的層面。我們需要的是「用他人的眼睛去看、用他人的耳朵去聽、用他人的心去感受」。
@我們的世界裡,根本不存在所謂真正的「過去」,有的不過是大家根據各自的「現在」加以塗鴉上色,並各自賦予其解釋。每個人都是「我」這篇故事的編撰者,由於過去必須證明「現在這個我」的正統性,所以能隨心所欲去改寫。
@關於記憶,人們會由過去發生的眾多事情中,只挑選出與當下「目的」一致的事項加以定義,並做為自己的記憶。反過來說,與當下「目的」相違背的事情,則會由記憶中消除。不是過去決定了「現在」,而是你的「現在」決定了過去。
@ 我們和家人或朋友談心、商量一些事情的時候,差不多都是繞著兩個話題打轉——可惡的他、可憐的我。也就是不是責備「可惡的他」,就是訴說「可憐的我」。但我們真正應該討論的是「今後該怎麼辦?」
@在背後操控人類脫序行為的心理,可以分成五個階段:
1.尋求稱讚——在父母師長及其他人面前扮演「乖孩子」,在社會中對上司或前輩表現出有衝勁或順從的模樣,他們的目的,充其量不過就是「獲得稱讚」,進一步來說,就是「在共同體之中取得具有特權的地位」。他們並不是表現出「好的行為」,只不過是在做「能獲得稱讚」的事。他們所培養的生活型態(世界觀)是「若沒人稱讚,就不會採取適切的行動」,而且「若沒人懲罰,就有可能做出不當行為」。作弊或虛假欺騙等不當行為是這階段的特徵。
2.引起注意——特地表現出「好的行為」,卻沒受到稱讚,沒能獲得特權地位;或一開始就沒有充分的勇氣與耐力堅持到最後,去贏得「稱讚」。在這情況下,人們會認為「即使得不到稱讚也無所謂,總之引人注目就對了」。目的在於取得特權的地位;希望在自己所屬的共同體中擁有一個確切而鞏固的「安身之處」。不是以「乖孩子」的身份變得特別,而是以變成「壞孩子」來達成目的、確保自己的「位置」。與其自己的存在遭到他人無視,被責罵要好太多了。調皮搗蛋、學習表現低落、丟三落四或哭泣等行為是這階段的特徵。
3.權力鬥爭——不順從任何人,不斷挑釁、挑起戰爭。藉由戰鬥中的勝利來誇耀自己的「力量」,試圖享有特權地位。簡單來說就是「反抗」。粗口謾罵、吸菸、充耳不聞或偷竊等犯法的行為是這階段的特徵。
4.復仇——下定決心要挑起權力鬥爭,可對方卻紋風不動;無法贏得勝利,也得不到特權地位;他人對自己完全不理會、吃了敗仗。在戰鬥中敗陣下來的人會先撤退,接著策劃「復仇」行動。對那些不認同這個無可替代的「我」、不愛我的人,進行愛的復仇。知道對方不愛我了,那就厭惡我吧!在想法上會變成要對方「在憎惡的情緒中給我關注」。藉著傷害自己、毀損自己的價值,控訴「我之所以變成這副樣子,都是你害的」。自殘、繭居、跟蹤、騷擾、加入幫派等犯罪行為是這階段的特徵。
5.證明自己無能——對人生絕望、打從心底討厭自己、認定自己什麼都解決不了,而且為了不再經歷這樣的絕望,變得逃離所有的課題,並對身邊的人明白表示:「我是如此無能,請不要給我課題。我沒解決的能力」。用盡各種方法和手段來「證明」自己有多無能,毫不避諱地扮演傻瓜、不論做什麼都無精打采,再簡單的課題都不願去處理面對,讓人懷疑他們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他們希望的是「不要對我有任何期待」「不要管我」,進一步說,就是「放棄我吧」。

@「憤怒」是會讓人與人關係疏遠的情緒。
@不要執著在「無法改變的事物」上,要直視眼前「可以改變的部分」。
@關於自立,康德說:「人類之所以處於未成年狀態,並非因為欠缺理性,而是因為不仰賴他人的指示就無法擁有運用自己理性的決心與勇氣。也就是說,人類要為自己停留於未成年狀態負起責任。」我們並不是能力不足,而是缺乏使用能力的勇氣,所以無法脫離未成年狀態。
@尊重孩子的決定,從旁協助。而且讓他知道,你隨時都準備好提供協助,保持一種不過份靠近,卻足以協助他的距離,在一旁守候。讓孩子了解「自己的人生,自己可以選擇」。
@ 教育工作者不是法官,必須是陪伴在孩子身旁的諮商師;而斥責不過是顯露出自己的不成熟、遭人輕蔑的行為。教育的最終目標是「自立」,不可以橫加阻礙。
@稱讚是「有能力者給無能力者的評價」,目的是要「操控」。
@當以「受稱讚」為目的的人聚在一起,他們所處的共同體就會出現「競爭」。該怎麼做才能比旁人先獲得稱讚?甚至更進一步思考如何獨佔寵愛?就像這樣,共同體將受到以褒獎讚揚為目標的競爭法則所支配。
@所謂的競爭對手就是「敵人」。要不了多久,孩子們就會養成「他人都是敵人」「人人都伺機要陷害我,是不可輕忽的對象」這樣的生活型態。
@有競爭的地方,就會出現謀略、不當行為。根本沒必要去贏過任何人。
@在強弱或優先順位上爭奪的競爭法則,會自然走入「縱向關係」。因為會產生贏家和輸家,形成上下觀係。阿德勒心理學所提倡的「橫向關係」,也就是合作法則。不與任何人競爭,沒有優勝劣敗。與他人之間即使有知識、經驗或能力上的差異也無所謂。無關乎學業成績、工作表現,所有人都是對等的,而且正因為與他人合作,才有創造共同體的意義。阿德勒心理學就是以橫向關係為基礎的「民主主義的心理學」。
@阿德勒心理學的大前提:「我們人類在孩童階段,毫無例外的,每個人都懷有自卑感。」相對於其他生物心靈與身體成長速度一致的情況,只有人類是心靈先成長,身體的發展較落後。人類的孩子們會因為心理層面上「想做的事」與肉體層面上「能做的事」之間有落差而感到苦惱。這種無力感,也就是體會到「自己不完美」的孩子們,理論上必定懷有自卑感。
@人類因為這份脆弱而創造了共同體,生活在合作關係中。打從遠古的狩獵採集時代開始,我們就過著群體生活,與夥伴合作捕捉獵物、養育孩子。並不是大家想要合作,說得更貼切一點,是因為脆弱到無法單獨存活下去。
@沒有任何事比孤立更讓人類感覺可怕了。孤立的人,不只在身體安全,就連心靈上的安寧都受到威脅。由於本能上非常清楚地認知到獨自一人無法存活,所以我們總是不斷渴求與他人有牢固的「羈絆」。因為社會意識存在於每個人的內心,它與人類的認同有著深厚的關係。所謂的社會意識,並非不著邊際的理想,那是人類內心固有的、生命的根本法則。
@人類因為身體的孱弱創建了共同體,生活在合作關係中。人類總是冀望與他人之間有所「關連」,所有人的內心都存有社會意識。去發掘自己的社會意識、渴求與他人的「羈絆」吧!
@人類所抱持的最根本的需求就是「歸屬感」。也就是不想被孤立,希望實際感受到「待在這裡也可以」的感覺。因為孤立將涉及社會性的死亡,不久後,甚至會牽連到生物性的死亡。那該怎麼做才能獲得歸屬感?就是在共同體中取得特別的地位,不要成為「其他大多數人」。
@只有靠著受別人稱讚才能感到幸福的人,直到生命最後一刻,都會努力追求「獲得更多稱讚」。那種人就這樣置身於「依賴」的處境,過著永遠追求,卻永遠得不到滿足的人生。
@不是向他人尋求認同,而是只能憑著自己的意思,達到自我認同。由他人來決定「我」的價值,就是依賴。「我」的價值由我自己決定,則稱為「自立」。決定你價值的,不會是其他任何人。
@只要展現原有的樣貌,就算沒有成為「特別」的人物、不夠優秀,你的位置仍然就在那裡。安然接受平凡、屬於「其他大多數人」的自己,這就是「身為普通人的勇氣」。
@不是將價值定位在「與他人的不同」,而是將價值放在「自我認同」上。不願意「認同自我」、總是拿自己與他人比較、試圖凸顯彼此的「不同」,說穿了就是欺瞞他人、對自己撒謊的生活方式。
@不可以責罵孩子,因為責罵是摧毀互相「尊敬」的行為,沒任何溝通手段比憤怒或責罵的成本更低廉、更不成熟且充滿暴力。
@不可以稱讚孩子,因為稱讚會在共同體中引發競爭,灌輸並養成孩子們「別人是仇敵」的生活型態。
@責罵或稱讚,也就是賞罰,會阻礙孩子「自立」。因為所謂的賞罰,是將孩子列入自己管控支配下的行為,仰賴這種方式的大人,其實心裏是害怕孩子「自立」的。因為他希望孩子永遠都是個「孩子」,所以才會用賞罰的方式來束縛孩子。打算用「我是為你著想」「因為我擔心你」這種藉口讓孩子停留在孩子的階段。這些大人的態度中沒有一絲尊敬,也無法建立良好關係。
@所謂的「自立」,就是自己決定自己的價值。那種靠別人來決定自我價值的態度,也就是對認同的需求,只不過是「依賴」。
@試圖藉著拯救他人,讓自己獲救;也就是自己藉由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企圖對自己的價值有真切的感受。這是無法抹去自卑感的人經常落入的一種優越情結型態,一般稱為「彌賽亞情結」。
@身為人的尊嚴受傷害時,便會自己親手去挖那個傷口。所以阿德勒才一再堅定地告訴我們「要保持對等的人際關係」。
@阿德勒所說的「所有煩惱,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這句話的背後隱藏了「所有喜悅,也是人際關係的喜悅」這個幸福的定義。
@所謂的「交友」關係,並不是只停留在朋友關係的層面。即使在稱不上朋友的夥伴之間,建立「交友」關係的情況也很常見。
@「信用」就是在附帶條件下相信對方。不是相信「那個人」,而是相信那個人所擁有的「條件」。
@相信他人的時候,不附加任何條件。不考慮擔保的問題,無條件相信,那就是「信任」。不是相信對方擁有的「條件」,而是相信「對方本身」。這同時也是相信那個「信任對方的自己」,要先信任自己,才會信任他人。
@工作關係是「信用」的關係,而交友關係則是「信任」的關係。
@工作關係是牽扯到某些利害或外在因素、有附帶條件的關係。雖不欣賞對方的為人,但因是工作對象而保持關係,也提供協助。可是在工作之餘,並不會想繼續維持那樣的關係。因工作而結合的利害關係,正可說是「信用」的關係。這是不論個人好惡,非建立不可的關係。
@交友關係則完全沒有「非得和這個人交朋友不可的理由」。沒利害關係,也沒有外在的強制因素,終究只是因為「喜歡這個人」、發自內在動機而締結的關係。所以交友顯然就是「信任」關係。
@「工作」就是為了在地球這嚴苛的自然環境中存活下去的生產手段,也就是將工作當成與「生存」有著極大關連的課題。考慮到生存餬口,使得人類必須從事某些勞動,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人類不只是成群結隊,人類還學會了「分工合作」。所謂的分工合作,就是人類為了補償身體上的劣勢而獲得的絕無僅有的生存戰略。「工作的任務」不只是單純的勞動任務,而是以與他人的連結為前提的「分工合作的任務」。
@人類為何要勞動?是為了生存,為了在這嚴苛的自然環境中存活。人類為何形成社會?是為了勞動,為了分工合作。存活與勞動,還有社會的建立是不可分的。
@為了生存,必須要分工;為了分工,需要彼此之間的「信用」,而且是沒有選擇餘地的。我們沒有辦法自己生存,所以沒有「不相信」這個選項,也不得不建立關係。
@站在分工的角度想,所有的工作都是「共同體之中必須要有人去做」的,我們不過是各自分擔而已。阿德勒說:「人的價值是根據他如何徹底執行在共同體分工中所擔任的角色而決定。」也就是說,個人的價值不是以「從事什麼樣的工作」來判斷,而是由他對那份工作「採取什麼樣的態度」來決定。所以任何職業均無貴賤。
@分工是超越個人好惡,由「相信他人」開始。我們不分工就無法生存,不與他人合作就無法存活,這也表示「不相信他人就無法活下去」。這是分工的關係,也是「工作」的關係。
@不將自己的價值觀強行加諸他人身上,尊重對方可以是「他自己」。說到為什麼有辦法那樣做,那是因為無條件接受、相信他人。換句話說,就是因為信任。
@一個你不尊敬的人,就無法「信任」他。能否「信任」對方,其實在於你是否尊敬他。
@我們只願意相信那個「會相信自己的人」所說的話,而不是用「意見的正確度」來判斷對方。因此,希望對方相信自己,要先相信對方。如果想與他人攜手,就只能自己先伸出手。
@如果不能愛自己,也無法愛他人;若是不相信自己,也難以相信他人。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並不是因為「喜歡自己」,所以眼中只有自己。事實完全相反,由於無法如實接納自己,始終處於不安之中,才會完全只在意自己。
@一旦想起了分手情人的優點,那就表示你不再需要積極地厭惡對方,已經從對那個人的種種想法中獲得了解放。「喜歡或討厭對方」不再是問題,重要的是:「喜歡現在的自己嗎?」
@在工作上獲得認同的是你個人的「功能」,而不是「你」。一旦出現「功能」更加卓越的人,你身邊的人就會向他靠攏,這就是市場原則、競爭法則。結果你永遠無法從競爭的紛亂中脫身,大概也得不到真正的歸屬感。「信任」他人,跨步進入交友關係,除此之外別無選擇。我們若單單只是獻身於工作之中,並無法獲得幸福。
@就算我相信了某人,我也不會知道對方是否信任我,因為我們不可能完全「了解」對方心中的想法。相信這個「無法了解」的他人,就是信任。人類就是因為彼此之間無法心意相通,所以只能相信。
@對他人無條件寄予信任、尊敬,這是「給予」的行為。我們必須保有豐富的心靈,並將所蓄積的給予他人。不是等待他人的尊敬,而是必須先寄予他人尊敬、寄予信任,不能成為一個心靈貧窮的人。凡給予的,就得著。
@我們都期望變得幸福,為追求更幸福的人生而活。為了變得幸福,就必須踏進人際關係。人類的煩惱,全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而人類的幸福,也全都是人際關係的幸福。
@「所謂的幸福,就是貢獻感。」我們只有在認為「我對某人有用處」的時候,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可以切實感受自己的價值,得到「可以在此安身」的歸屬感。所以只要擁有「我對某人有用處」這種主觀的感覺,也就是有貢獻感就可以,無需證據證明是否真的有用處。就從貢獻感中尋求幸福,從貢獻感中找到喜悅。
@我們會透過工作關係,真實感受到自己對他人有所用處;我們會藉由交友關係,真切體會到自己對他人有所幫助。如果是這樣的話,幸福就在那裡。
@我們藉由追求「我的幸福」去構築分工的關係;透過追求「你的幸福」去建立交友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所謂愛的關係,不是追求利己的「我的幸福」,也不是期許利他的「你的幸福」,而是構築不可分的「我們的幸福」。
@主張比「我」或「你」位階還高的「我們」。關於人生的一切選擇,要貫徹堅持這樣的順位。不以「我」的幸福為優先,也不只是滿足「你」的幸福。如果不是「我們」兩個人的幸福,就沒有意義。所謂「兩個人共同完成的課題」就是這麼一回事。
@自出生以來,我們一直是用「我」的眼睛觀看世界、用「我」的耳朵聆聽聲音,並一邊追求「我」的幸福,一邊走在人生路上。所有人都是如此。可是當認識到真正的愛的時候,曾經是人生主詞的「我」會變成「我們」。這不是利己,也不是利他之心,而是在完全嶄新的方針下生活。為了得到幸福人生,「我」是應該要消失不見的。
@嬰孩時代的我們,是藉由自己的「脆弱」在支配大人。因為脆弱,所以身旁的人不得不協助。「脆弱」是人際關係中最可怕且強而有力的武器。
@阿德勒說:「他們曾經活在一段予取予求的黃金時期裡。於是他們之中有些人依然覺得:只要哭的時間夠長、抗議得夠久、拒絕合作的話,應該就能再次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他們不會整體觀照人生和社會,完全只聚焦在自己個人的利益上。」選擇像他們這種生活方式的,不是只有小孩子。有許多大人同樣以自己的脆弱、不幸、傷口、不得志的環境還有心靈創傷為「武器」,試圖控制他人。讓別人擔心、限制別人的言行、想支配他人。那樣的大人是「受溺愛的孩子」。
@所有的人類,都是從幾近過度的「(幼時)自我中心」為出發點;若不如此,就無法存活。但不能永遠都以自己為「世界的中心」而稱霸,必須與世界和解,了解到自己是世界的一部份。
@所謂的自立,就是「擺脫以自我為中心」。我們必須從頑強執著的自我中心解放出來,不再以自己為「世界的中心」。我們非得擺脫「自我」不可,非得擺脫受溺愛的兒童時期那種生活型態不可。
@人,是可以改變的。可以改變生活型態、世界觀或人生觀;而愛,是將人生主詞的「我」變成「我們」。我們藉著愛,從「我」之中解放出來,完成了自立,真正地接納了世界。
@從只有兩人展開的「我們」,將範圍擴大到整個共同體,以至於全體人類,這就是社會意識。
@我們在選擇自己的生活型態時,不得不將目標變成「怎麼做才能受人喜愛」。為了攸關性命的生存戰略,我們所有人都會選擇「為了能討人喜愛的生活型態」。所謂「為了能討人喜愛的生活型態」,就是摸索著該怎麼做才能引起他人關注、怎樣才能成為「世界的中心」,是貫徹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型態。
@所謂的「自立」,並不是經濟或就業上的問題,而是對人生的態度、生活型態的問題。當你下定決心去愛某人時,那就是你告別小時候的生活型態、達到真正自立的時刻。因為我們是藉著愛他人,才得以成為大人。
@想要擺脫來自於他人的愛的支配,唯有「擁有自己的愛」一途。去愛,不是等待被愛,也不是等著命運安排,而是按自己的意願去愛某人。
@愛與勇氣是緊密連結的。因為不了解愛、害怕愛、對愛有所遲疑,所以才會停留在小時候的生活型態中,沒有足夠的勇氣投入愛。
@弗洛姆說:「人在意識層面害怕自己不受人喜愛,真相其實是潛意識裡害怕去愛。去愛,是在沒任何保障的情況下採取行動,是將自己完全寄託在如果我愛他,則對方心中也會萌生愛意的期待之上。」也就是無關對方對我有什麼想法之類的,就只是去愛,全然投入愛裡。
@為什麼人們會向愛要求擔保?是因為對「肯定會受傷」「肯定會有慘痛的遭遇」這樣的想法有一半的確信。因為無法愛自己,做不到尊敬、信任自己,所以在愛的關係上會認定「肯定會受傷」「肯定會有慘痛的遭遇」,認為應該不會有人愛上這樣的自己。
@我是個沒優點的人,所以無法與任何人建立愛的關係,無法朝向沒有擔保的愛踏出那一步。這就是典型自卑情結的想法,將自己的自卑感當成無法解決課題的藉口。
@去愛,是你的課題;對方要如何回應你的愛,這是他人的課題,不是你可以控制的。你能夠做的只有分離課題,由自己先去愛。
@為什麼大多數人在戀愛中會尋求「命中注定的人」?為什麼會對結婚對象抱持浪漫的想像?阿德勒斷言:「是為了排除所有的可能人選。」要將淡淡的「邂垢」發展成某種「關係」需要一定的勇氣。眼前明明就有應該去愛的人,卻編派一堆理由,表示「不是這個人」而拒絕,心裡想著「應該有更理想、更完美、更命中注定的對象,只要遇上了命中注定的人,一切應該都會順利發展」,完全不願踏入進一步的關係,親手排除一切可能的人選。
@所謂的結婚,並不是選擇「對象」,而是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說得極端一點就是「不論對象是誰都可以」,因為無論是怎樣的人,我們都有辦法去愛。


@感覺到與某人相遇是「命運安排」,之後順著這種直覺決定結婚的人很多。不過那並不是早已命定的命運,只是他本人決定「相信這是命運」而已。弗洛姆說:「愛上某人,並不單單只是激烈的情感。那是一種決心、決斷、還有約定。」如果下定決心要以它為起點去建構真正的愛,正面迎接「兩個人共同完成的課題」,不管是什麼樣的對象都能去愛。
@我們的生命中既沒有「命中注定的人」,也不可以等待那個人出現。只是等待,什麼也不會改變。所謂的「命運」,是要用自己的手去打造的。我們不可以成為命運的僕人,必須是命運的主人;不是追求命中注定的那個人,而是打造足以稱為命運的關係。
@不考慮未知的將來,也不考慮應該不存在的命運,就只是一心一意與眼前的夥伴舞動於「當下」。而你們長年以來舞動的軌跡,人們便稱它為「命運」。「愛與結婚」是兩個人一起跳的舞。
@我們唯有藉著去愛他人,才能擺脫以自我為中心;唯有透過去愛他人,才能促成自立;然後也是因著愛他人,才終於能發掘出社會意識。
@認識了愛,能夠以「我們」為主詞去生活的話,將會有所改變。實際了解到光是活著,就能對彼此有所貢獻,並切實感受到包含全人類在內的「我們」。
@世界很單純,人生也一樣,但「要維持單純卻很困難」,因為「平凡無奇的日子」就是考驗。平凡無奇的日子所帶來的考驗,其實是在踏出「第一步」之後才開始的。真正受到考驗的,是持續走下去的勇氣。


@人類的生命有限,在時間受限的情況下,一切人際關係的成立都將以「離別」為前提。因為我們就是為了離別而相遇,既然如此,我們要在所有的邂逅與一切人際關係上,一心一意不斷朝著「最美好的離別」去努力。也就是盡可能地不斷努力,當離別的日子到來時,讓自己能坦然接受「與這個人的相遇、共度的時光,並不是一場錯誤」。「認真地活在當下」就是這個意思。
@未來之所以看不見,是因為它擁有無限的可能性。正因為我們看不見未來,才能成為命運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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